欢迎访问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服务电话  (工作日9:00-17:00)

 0415-3359297 

辽宁工程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新闻中心News

联系我们Contact Us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415-3359297

 (工作日9:00-17:00)

传 真:0415-3359297

邮 箱:ddkl0415@163.com

网 址:www.lnklzx.com

地 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2月1日-2月7日)

2021-02-20 08:55:30

  NO.1

  河南: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标等市场经济活动

  近日,由河南省纪委监委牵头制定的《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意见》针对实践中党员干部、企业经营者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正负清单形式规范管理,强化引导和约束。其中,正面清单列出“九要”,即要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主动提供高效服务、规范行政执法监管行为、认真落实联系企业制度、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积极推动经贸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诚信守法履约践诺等。负面清单列出“九不得”,即不得加重企业负担、不作为乱作为、歧视民营企业、漠视企业诉求、违规收受企业财物、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招标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兼职、违规插手经济纠纷、“新官不理旧账”等。

  NO.2

  上海:借用资质投标属严重失信行为五年查询期限内不可修复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对失信信息的修复条件分别予做出明确规定。其中提出,如因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等行为,被行政机关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或者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信息,属于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信息,在五年查询期限内不可修复。《试行意见》规定,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失信行为信息,修复应符合以下条件:已改正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作出信用承诺。修复申请提起时,应距原行政行为作出之日满三个月。情节较严重、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失信行为信息,修复应符合以下条件:已改正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作出信用承诺。修复申请提起时,应距原行政行为作出之日满六个月。申请修复行政处罚信息的,已按照国家要求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提交信用报告。

  NO.3

  贵州发改委:限制严重失信评标专家参与招投标活动

  近日,贵州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评标专家信用监管的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方案》)。《暂行方案》强调,在工程建设领域对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资格申请人开展信用信息核查,依法限制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评标专家参与招投标活动,依法限制严重失信主体申请评标专家资格,实行市场禁入。其中,信用监管方法及措施包含:专家库存量信用核查、资格申请信用核查、专家库定期信用核查、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评标专家诚信记录考评。

  NO.4

  天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接世行标准

  日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向群众汇报”座谈会。从会上获悉,2121年天津将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接世行标准,实施3.0版改革措施,实现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4个工作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时,今年起开展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建立覆盖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领域、各专业的目标体系和责任体系,持续简化涉企经营事项审批手续,基本实现证照分离,高频事项全部应用“电子证照”。在“一网通办”基础上,实现“一网共享”,采取“四免”措施最大限度方便企业。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压减建筑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三分之二以上,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进一步增强建筑业整体实力,力争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9%。

  NO.5

  河北省开展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

  2月2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开展全省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此次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主要针对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阶段(单个或多个阶段)应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优先纳入。示范项目按照项目类型可分为房屋建筑类、市政基础设施类、其他类,按BIM技术应用阶段可分为勘察、设计、施工、运维阶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单位均可申报示范项目,且不局限于河北省企业完成,省外企业也可推荐。


原文阅读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免责声明:引用会标注来源,本站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最近浏览:

相关产品

相关新闻

·    首页    ·    走进科立    ·    服务范围    ·    工程案例    ·    荣誉资质    ·    政策法规    ·    新闻中心    ·    人员招聘   ·    团队风采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15-3359297

 (工作日9:00-17:00)

传真:0415-3359297

邮箱:ddkl0415@163.com

网址:www.lnklzx.com

地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辽宁工程管理

分享

辽宁工程咨询   辽宁工程咨询

        微信公众号                 公 司 官 网

gongan.png辽公网安备 21068102000111号

Copyright ©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于辽宁工程咨询,辽宁造价咨询,辽宁工程管理, 欢迎来电咨询!
备案号:辽ICP备20004868号 服务支持:凯鸿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