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服务电话  (工作日9:00-17:00)

 0415-3359297 

辽宁工程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规章

联系我们Contact Us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415-3359297

 (工作日9:00-17:00)

传 真:0415-3359297

邮 箱:ddkl0415@163.com

网 址:www.lnklzx.com

地 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五)

2021-05-08 17:47:49

di四十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di四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di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di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di四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di四十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di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di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di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di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di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di五十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di五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di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篇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最近浏览:

相关产品

相关新闻

·    首页    ·    走进科立    ·    服务范围    ·    工程案例    ·    荣誉资质    ·    政策法规    ·    新闻中心    ·    人员招聘   ·    团队风采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15-3359297

 (工作日9:00-17:00)

传真:0415-3359297

邮箱:ddkl0415@163.com

网址:www.lnklzx.com

地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辽宁工程管理

分享

辽宁工程咨询   辽宁工程咨询

        微信公众号                 公 司 官 网

gongan.png辽公网安备 21068102000111号

Copyright ©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于辽宁工程咨询,辽宁造价咨询,辽宁工程管理, 欢迎来电咨询!
备案号:辽ICP备20004868号 服务支持:凯鸿科技